文/前途很好 编辑/前途很好 近日来,一位网名为“上官正义”的网民在举报湖北省襄阳市一家医院“勾结多地中介团伙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丑闻的同时,又进一步推出了贩卖出生证明的“升级版”:佛山市一家医院勾结网络中介,公开通过短视频平台兜售物色贩卖出生医学证明。这一来,贩卖出生证明一事又再次被推向了與论的风口浪尖,不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激起了人们这种丧尽天良的犯罪活动的纷纷指责,更是在为这位“上官正义”的正义之举而点赞! 众所周知,出生医学证明是专门用来证明婴儿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它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医院签发的国家机关证件,来不得半的含糊和作假。既然是“法定”的国家机关证件,就说明它所具备的法律效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事实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下发通知,要求签发机构严格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严格签发流程。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又专门召开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签发管理,保障制度落实。那么,为何在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时刻警钟长鸣的情况下,还有人敢于胆大妄为,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呢?很显然,这是忘德的利益驱使所致。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襄阳健桥医院,只需买证者提供身份信息,支付9.6万元费用,医院就会按照正常生产流程办理建档、产检、住院、分娩、出院等全套真实信息,并给予全国通用版本的疫苗接种本,按照真实新出儿出生的流程进行疫苗接种,其真实性真是无所不及。你看这种敢于与国家法律抗衡的胆子已经大到了何等程度?况且这位院长还是一位女性院长。 其实,在这方面《y疗机构管理条例》早有明确规定,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直接接产,医y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相关法律文书也强调,如果医院的工作人员在明知购买者是为了掩盖拐卖儿童或非法领养的犯罪行为,仍擅自伪造并出售医学出生证明的,就是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帮助犯,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这位正义者的正义之举点赞的同时,更要看到这种公开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不断升级的现象,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应该迎头打击,穷追猛打,决不手软,否则,后果不敢设想! 以上观点,正确与否,欢迎大家来评论区批评指正的同时,各抒己见,相互交流! (免责声明:文章旨在宣传社会正能量,信息来自官方媒体,图片来自网络,作者不带节奏,更无攻击、诽谤之意,只是就事论理,发表评论。如涉及版权或侵权,联系即删,本人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