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包灶。只有封建领主、修道院、城市领主及诸侯才有财力置办烘焙面包的技术设备。它原为自己之需要而设置的,但之后则用于租赁,因此发生了面包灶强制使用之事。
(三)酿造场。大多数酿造场原为庄园领主之物,有强制使用的特权,虽然主要在于提供庄园的需要。之后,诸侯将酿造场作为一种封建的赐予,而且一般将这样的设备之经营作为有特许的让予。这是在大量的麦酒贩卖开始时便出现的,竟导致一地因酿造场太多而产生不能获得租税收入的危险。在城市内,除自己酿造酒不计外,有的城市有强制使用酿造场特权,它一开始便是一种世袭的工业,因此酿造业是以贩卖为目的的。强制使用酿造场之特权,为城市贵族之一项重要的权利。与麦酒酿造之技术的进步同步的,烈性酒和复合味的酒种类也在增加,贵族的特权也就专门化了。每种制酒各属于不同的贵族市民,因此酿酒的权利即归于最先采用最完备的技术经营法的各城市之个别贵族了。与此制度并立者,有自由的酿造之权,即有酿造资格的市民,可在酿造场任意酿造。因此,我们在酿造业中,亦发现有无固定资本而共同经营的企业。
(四)铸造业。它们在枪炮出现以来,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意大利较其他诸国先使用大炮。铸造业最初为城市的设施,因为城市最先使用炮兵,而在各城市,据我们所知,佛罗伦萨是最早的。诸侯的军队自城市采用炮术以来,便产生了诸侯的铸造业。但城市的铸造业与诸侯的铸造业均非资本主义的经营,都无固定资本,仅为直接满足所有者之军事政治需要而进行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