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六三三”学制的中学阶段的分段最适合我国国情。“六三三”学制产生之前的中学一般都是4年,“文化大革命”以前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多次学制试验中中学的设置一般也是4年至5年。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中学毕业生受教育程度太低。中学教育作为一个特定的教育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有它自己的任务。仅用4年时间来完成中学教育任务,实在不够。学生在4年或5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既不能为升学做准备,也不能为就业提供必要的条件。这种年限自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对于各方面人才的需求。“六三三”学制将中学提高至6年,一方面可以延长中学的教学时间,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的需要;另一方面,“六三三”学制将中学分为初中3年和高中3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设立初中或者高中,或者初中高中一同设立,同时也可以使学生做好升学和就业的两手准备。这种学制迅速适应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发展的需求。因此,可以说“六三三”学制的产生是一种进步,它不仅符合教育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二、试行“五四”学制
恢复“六三”学制后,虽然主流学制仍以“六三”为主,但仍有一些地方从中小学整体来考虑,认为小学学制不必延长,仍然保持五年制,初中学制应从三年延长为四年。他们认为从中小学的课程安排、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矛盾集中在初中阶段:课程门类多,课业负担重;学生分化严重;学生正处于少年期和青年初期,生理和心理方面变化较大,但还不够成熟和稳定,需要特别予以关注和指导;农村大量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需要在校时就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从事生产劳动方面的准备教育。鉴于这种情况,为了尽快确定中小学的基本学制,国家教委会同有关省份进行了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六三”学制与“五四”学制的比较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