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清楚的是,“语言”和“表达”(articulation)的概念,在这里是在非同寻常地广泛而包容的意义上被使用的。善的含义,不仅在语言学的描述中,而且在其他言语行为——比如前边祈祷的例子中,寻求其表现形式。而且,如果我们跟随这个例子,深入到礼拜仪式,我们将看到表现超越通常和狭义上所设想的语言界限。仪式的姿态,它的音乐,它的可视符号的展示,都以它们自身的样式,演示着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实际上,我们可以认为,乏味的语言描述是最贫乏的手段,它难以接近把握我们以其他方式可以感觉和建立联系的东西,如否定性神学的倡导者所相信的。很清楚,西方教会几个世纪中,信徒大众赖以理解自己信仰的主要手段,与叙述同在的,就是教堂的壁画和装饰彩窗中的那些仪式和视觉展示。
但是,这使我们以新的形式再次提出我们的问题:为什么表达是狭义上的?试图说明奠定善的含义的基础何在?为什么要以描述的语言表达?为什么试图发现在道德思维中可以想象它的阐释?
当然,对这个问题有一种苏格拉底式的回答。它形成于一个特定的伦理观,或一系列的观点,这些观点按逻各斯的、语言学表达的意义,把理性看作人的最终目的的组成部分。从这种观点看,在我们能够说明什么推动着我们,我们围绕什么而生活之前,我们不是完整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