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对官僚组织所进行的著名分析也强调公正是公务员的主要美德之一。他谈到官僚组织的标志性特征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精神的宰制:‘Sine ire et studio ’,没有仇恨或者激情,因之也没有友爱和热情。宰制性规范是没有个人考量的正直的义务概念。每个人都服从于形式的平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处于相同的经验状态。这是一种公务员履行其职责的精神。”稍后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他甚至更为强烈地表达了相同的理念:“官僚组织发展得越完善,就越‘非人性化’,越是成功地消除公共事务中的爱、恨和各种纯私人性、非理性和逃避算计的情绪化因素。”
不带偏见的公正是一个理想的法官或官僚的一贯作风,它可能在某些特殊场合——诸如,为比赛做裁判,决定出场秀的入选者,或者对候选人的检查等——成为对我们及其他人的要求。在出场秀的决定者或检察官的工作中个人性的考量是肯定有的,通过让参加者或被检查者匿名化的方式,这也是行得通的。然而,假设让公正仅置身于这么一个冷漠的环境,也许是个错误。比如,老师们很容易被指责犯有“偏爱主义”的错误。同时扮演被偏爱者——“老师的宠物”(teacher’s Pets)的出现——无异于偏离某种适用于教师的公正。相对来说,如果老师与所有的学生保持一定距离并对他们一视同仁,这种公正是容易达到的。要成功地做到把学生当作个体来交往并与他们保持一种私人联系,同时又要避免“偏爱主义”,则要艰难得多。尽管如此,我认为,常识道德——存在于学生和导师之间的——使这种正当的公正成为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