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相同的解释也适用于在价值理论中可能碰到的许多其他确定规则。例如,当褒扬性的词——仍保留它的褒扬的意思,被部分地定义为有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这个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呢?规则会为功利主义抢先占用这些褒扬性的词,使其他人在表述与之对立的观点时没有方便合适的词用。尽管它被说成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它更相当于一个价值判断,当这个价值被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时,更容易招致人们的排斥。因此,人们必须格外小心,以防这样的定义进入超价值评价的分析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这些定义的评价作用是伪装的。如果一个功利主义者认识到同样的伪装——为着既定的不同目的——出现在奥威尔的小说“Newspeak”(新闻调侃)中,在那儿褒扬性的词被部分地定义为“与大哥的意志相符”,他也不会满意这样的伪装。情感理论不是以这种定义来重建我们的语言的,它必须简明扼要地解释,当别人试图这么做时,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
然而,当隐含的普遍性原则受到质疑时,这种问题不会产生。如果原则建立在我们的语言体系中——是可从超价值评价角度给予辩护的,但不是命令似的——价值术语就不会因某种特殊用途而被占用。任何人——不管他的评价观点如何——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它们。这是我一直在捍卫的观点的成果之一。情感的分析,连同它的心理学背景,暗示出任何说话者都将轻松认识到:违反原则无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