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朝的灭亡,是人们对“天命”发生怀疑的第一个历史信号。周人一方面还没有摆脱“天命”的羁绊,还在继续宣扬“天命”的主宰力量;另一方面则开始告诫人们“天命”不是不变的,如果统治者违背了“天命”,那么“天命”就会发生转移。周武王伐纣,誓师于商郊牧野,他对所率军队和参与伐纣的各族发布讲话,声明他是执行天的意旨来讨伐纣王的:“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6]这个思想,在《尚书·周书》中许多篇里都有明确的反映:
予不敢闭于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天明畏,弼我丕丕基。[7]
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8]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9]
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