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类》等文献中,朱熹的正统观很明显。他以为中国历史的进程有两种情形。第一,天下为一,诸侯朝觐,狱讼皆归,便是得正统。另外有两种情形,其一为“始不得正统,而后方得者,是正统之始”。如秦朝开初不是正统,秦始皇并天下后,方得正统。其他,西晋自泰康后才得为正统。隋朝在灭陈后,得正统。宋自太宗灭北汉后,始为正统。二是,“始得正统,而后不得者,是正统之余”。如蜀汉、东晋。因此,司马光称蜀汉对北方用兵,是“寇”,朱熹以为是明显不妥当、不合义理的说法。
第二是无统。“如三国南北五代,皆天下分裂、不能相君臣,皆不得为正统”。司马光写分裂时期的历史,以一方为主,书“帝”,帝死书“崩”。其余各方,书为“主”,主死书“殂”。朱熹认为不能这样写史,“此等处,合只书甲子,而附注年号于其下”[65]。